【以案释法】网购二手手机,小心“水太深”
一般来说我们都不建议普通用户去购买二手或者第三方小店的iPhone,因为其中“水太深”。
近日,河南原阳人民法院就审理公开了一起关于iPhone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。
据原阳人民法院公众号显示,肖某在商家王某淘宝网上开设的店铺上购买了“苹果11原装正品国行手机”,收到后发现手机外观有使用痕迹,且用起来卡顿,耗电量快,无法正常使用。
最重要的是,手机包装盒后显示的序列号和本机不符,肖某初步怀疑该手机为非原状正品。
随后肖某查询后发现手机硬件被更改,后续他又电话咨询了苹果官方,客服称该产品序列号对应的存储为64GB版本,而他购买的商家却标识为256GB。
此外,商家还介绍机器为国行版本,但其实是美版机器。
肖某认为苹果手机存在私自拆机改装,与卖家声称原装正品不符,涉嫌欺诈。
双方协商不成,肖某诉至法院,请求商家退还购机款2899元,并按照购机款三倍的标准赔偿8697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手机网购是网购的一种重要方式,买家无义务再去淘宝电脑端查询商品信息, 卖家也认可其销售的是二手手机,但在淘宝手机端所标明的商品信息却没有体现是二手手机。
卖家王某对案涉手机的宣传信息包括“国行、原装正品、中国大陆”,该部分信息显示在手机介绍页面的最上端,消费者查看商品最早接触的即该部分信息,容易形成对商品的第一直观印象,并引导消费者购买商品。
实际上买家肖某购买的手机为美版手机并进行了改装,与卖家王某所宣传的信息并不一致。
最终判决,卖家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买家肖某手机款2899元并赔偿手机价款三倍损失8697元(共计11596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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