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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情提要
“法官,我不上诉了,我愿意立即履行,尽快解决我们之间的纠纷!”,4月28日,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。事情的原委是怎么样的呢?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。
案件回顾
小红与小蓝经人介绍相识,订婚时小蓝给小红彩礼100001元。2018年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婚后未生育子女,小红和小蓝于2019年分居生活至今。现小红起诉要求与小蓝离婚,小蓝要求小红返还彩礼10万元,双方分歧较大。
经审理后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五条的规定,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判决准予小红与小蓝离婚,酌定小红返还小蓝彩礼30000元。
判决送达后,当事人小红对判决心生疑惑,认为自己不应该返还部分彩礼,并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,想要上诉。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以“如我在诉”的意识,与小红进行多次沟通,了解了小红心中的疑惑与心结后,主动就其疑问和判决的法律依据对小红进行详细解疑,以专业知识化解小红的“法结”,以真诚态度化解小红的“心结”,最终小红当场支付小蓝30000元。双方均表示不再上诉,真正做到了息诉止争,案结事了。
判后答疑是审判工作的延伸,也是法官的重要职责之一,当事人纠纷的彻底解决,是法官最大的心愿。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,隐藏在一桩桩案件背后的更是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,如何让司法裁判“文本法”变成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“内心法”?通过释法答疑,全方位对裁判理由,裁判结果和当事人的疑问进行释明,融合法理,情理,力争当事人理解和接受裁判,做到定分止争。
近年来玉都人民法庭通过预防和化解共同发力,全面推行判后答疑、释法明理工作,避免当事人因对法律文书的不解或误解而上诉,推动矛盾纠纷分段、有序、实质性化解,让司法裁判符合人民群众感受,让判后答疑体现司法温情,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(供稿:周花肖 杨瑶佳)